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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教育学院教研系列活动——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解析
2025-04-27  

2025年4月24日,创业教育学院在信工财经楼2120公司实战运营中心会议室举办“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权益保护”专题教研活动。就业与创新创业教研室主任黄葆荣以《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解析》为主题,结合教育部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联合编制的权威资料,为师生深度剖析求职陷阱与法律风险。创业教育学院院长邱漠河出席活动并作总结发言,强调学校对就业工作的战略部署,呼吁师生协力护航毕业生职业发展。

以案释法明底线,多维指导筑防线

黄葆荣主任通过“中介诈骗”“空白合同”“竞业限制滥用”等典型案例,结合《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规,系统梳理了毕业生求职中的法律盲区。针对“付费内推陷阱”,他援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指出:“职业中介服务失败必须退还费用,学生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机构资质。”

在解析“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时,黄主任强调:“就业协议仅是三方意向书,入职后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薪资、岗位等核心条款。”现场还通过模拟“空白合同签约”情景互动,警示学生“签字即担责,空白合同隐患无穷”。

院长寄语:上下联动,护航职业启航

总结环节,邱漠河院长表示:“学校领导班子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列为首要工程,全面落实教育部‘就业优先’战略部署,要求全体职业规划教师严格遵循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范”。他特别指出:“职业导师需以今日案例为教材,将权益保护纳入就业指导课程,同时动态对接企业需求,为每位毕业生提供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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