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双创师资 >> 正文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方案
2015-12-03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方案

教师发展工作是一项有赖于学校层面推动、部门与学院联动、教师群体互动的系统工程。为使我校教师发展工作能聚力而为、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教职成〔20159号)和《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为指引以服务教师为宗旨,通过构建网上互动、研讨交流和培训提升等平台,逐步形成协同联动、资源整合和持续发展等机制指导教师科学规划职业发展,根据教师群体不同需求针对性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讲座、沙龙等活动,从而不断增强教师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幸福感,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二、建设目标

教师发展的平台不断夯实运行机制效率不断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明显提升,教师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使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跨入广东省高职院校先进行列,力争建成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基地。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打造三个平台

1.网上互动平台。建立教师发展网站,为教师提供实时培训资讯;提供各类讲座和示范课的课件、视频等资料,并逐步建立信息化学习资源中心,开发各类数字化学习资源,供教师学习和借鉴;组建校内专家团队,为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开展网上咨询、答疑服务。

2.研讨交流平台。开办“菠萝山论坛”,培育“土木大讲堂”、“经管论坛”、“外语外贸论坛”、“我与大师面对面”等专业交流品牌和组织各种主题沙龙。通过这些平台开展经验交流分享、教学诊断分析、工作问题研讨、专家学者讲座等活动。

3.培训提升平台。以培养培训活动作为教师发展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抓手,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统一规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承办、落实。修订完善进修、培训等管理制度,激励和支持青年教师的学历学位提升,对新进教师入职培训、青年教师在职轮训、中青年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项目进行整合优化,实现培训效益最大化。

(二)构建三个机制

1.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建立教师发展促进委员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确立教师发展工作年度目标,研究和解决教师发展工作中重大或突出问题。实施教师发展工作联系人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其承办的培训、讲座、沙龙等活动的计划报送、组织协调及新闻报道等工作,形成一支助力教师发展的专兼结合队伍,实现教师发展工作网格化管理。

2.资源整合机制。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统筹、整合学校培养培训资源。由人事处负责组织教师入职、职前、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等培训,负责组织和服务出国(境)或国内高校教学观摩和进修等,负责制定青年教师学历学位提升计划及实施;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干部、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教务处负责组织示范课观摩和教师职(执)教能力培训;科技处负责科研与专利申报的指导、培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微课制作、网络课程建设、仿真实训系统开发等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等。

3.持续发展机制。制定教师发展活动的组织、经费使用等管理制度;完善涉及教师个人发展的分配、晋升和奖励制度,建立网上答疑、一对一指导、专题讲座和培训指导等兼职导师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以及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办法等激励制度;制定各项培训的申报指南等服务类制度;修订教师的考评考核制度。对教师实施必要的约束和潜移默化的、持续的、综合性激励,推动教师自身在学习观念、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等方面的转变,努力形成内生性、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三)提供三个保障

1.基本建设保障。建设教师咨询室和研讨室,室内进行必要的装修和布置,营造温馨的环境,并配备开展活动所需要的设备设施。教师咨询室用于咨询、诊断服务,研讨室用于沙龙、小型讲座等交流研讨活动;教师咨询室和研讨室还具备校际间来访交流、教师发展成果展示等功能。

2.人员配置保障。成立教师发展促进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主管人事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校办、督察室、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的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形成教师发展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协调队伍;教师发展中心设立主任1人,工作人员配置1-2人,组成专职管理队伍;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联系人构成教师发展工作兼职队伍;聘请部分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企业行业有影响的专家构建专家团队。

 3.活动经费保障。教师发展中心每年专项经费预算为20万元。主要用于讲座、沙龙及校内在线和线下答疑专家的酬金、教师咨询室与研讨室易耗品开支、校际间交流及教师拓展活动等费用。该专项经费随中心的发展需要逐年提高,为中心的工作持续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其他如由人事处组织的学历提升培养、固定培训项目、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专项培训费用,各二级学院承办的讲座和沙龙等活动开支与校内、外专家的酬金、“一对一”对口指导的导师津贴等费用均按原有开支渠道不变。

(四)开展八类活动

1.入职培训。对新入职教师集中进行培训,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指导新入职教师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人事处负责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工资福利等相关制度的解读和培训;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规范、课堂管理、教学设计等教学管理方面的培训;各二级学院对新入职教师进行教学法及具有其本院特点的专题培训。

2.专项培训。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协同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校办公室、后勤处等部门开展对教师、管理干部、行政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分类专项培训。

3.经验交流。依托“菠萝山论坛”等交流平台,组织优秀教师示范课、教科研成果展示及研讨会,举办教学管理、教学方法等经验分享会;根据学校发展和创新强校要求,组织诸如分析我校与国家示范(骨干)校的差距、研究不同层次教师的需求、查找师资队伍建设的短板等专题研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就当前职教发展趋势、教育教学创新与改革、大学文化培育、专业建设动态等作专题讲座,拓宽教师视野,推进我校学术交流与合作。

4.主题沙龙。由教师发展中心就学校发展、教学改革、校园文化、教师队伍、思想动态等设定议题,组织研讨。或由教学团队、教师针对教学研究、个人发展等课题自由组合、自定议题进行讨论交流。通过组织各种形式沙龙,营造活跃的学术氛围,培育健康向上的大学文化。

5.教学竞赛。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训管理与设备处等组织“精彩一课”、微课、网络课程评选,教学和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教师发展提供开放、进取、创新的生态环境。

6.助力提升。对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在职称晋升、教研、教学等方面加以培训指导,在校级教科研项目立项时有所倾斜,为其参加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社会技术服务等提供帮助;有计划资助骨干教师出国或到国内高校开展教学研究、课程进修,提升骨干教师能力;对副高职称教师,在科研、教研、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产学合作、技术服务、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等方面提供机会和创造条件,助力优秀人才的提升;对符合条件申报各种人才培养项目的教师给予指导,如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人才项目、访问学者计划等,提供骨干教师发展和教学名师培育的平台。

7.对接帮扶。建立“一对一”的导师制度,在1-2个二级学院试点,试点学院根据本院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状况,为青年教师对口安排导师,青年教师通过跟班听课,参与教学研讨和项目建设,体悟授课方法和艺术,积累教学经验,快速成长为合格教师。待积累试点经验,形成较成熟做法后,逐步在全校推行;依托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平台,邀请专家采取在线或线下方式提供咨询、答疑服务;协助督导员随堂听课,对部分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诊断,共同分析其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咨询与诊断都采取保护隐私的措施,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出发达到帮助提高的目的。

8.拓展活动。组织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和为教师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咨询专家、青年导师、教师发展活动积极分子等不同群体的户外拓展、校际和企业参观访问,促进交流,增进了解,拓宽视野、增强合作精神与团队凝聚力。

 

上一条:关于聘任首批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教师发展中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