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9号)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认定要求
2020年以来具有校级立项并且完成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2),要依据项目申报和认定评审指标以单个项目为单位建立评审网站,网站必须将申报和认定材料及其相应的支撑、佐证材料(PDF扫描件)等上传,供专家评审使用。
二、工作安排
根据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要求,本工作安排如下:
各二级学院应于6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创业教育学院袁奕滢老师,联系电话:020-37980299,邮箱:67934472@qq.com(文档命名方式为“2023年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按照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相关要求组织遴选优质项目,择优推荐,认真把好项目质量关。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压实成员责任,明确各方的责、权、利,保证申报和认定材料满足省厅要求。获准认定通过的项目按省厅有关要求实施管理。
附件: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公布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
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
3.202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报告
4.网站信息表
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