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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5年度广东省创业项目的通知
2015-11-04 供稿:创业教育学院 李贤俊 审核:王媚莎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2015年度广东省创业项目的通知》(粤人社办〔2015〕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我校征集一批创业项目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省市专家评审的创业项目,省里将按有关程序给予项目持有人一次性5000元/项财政补贴(税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各级人社部门网站上无偿对项目进行推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校师生持有的,适合自主创办中小微型企业的创业项目。

二、征集条件

1.项目应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我省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环境保护和高新技术的要求,符合服务、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需求。

2.项目持有人具有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代理权,并已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正常经营,具备为创业者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服务的能力。

3.项目具有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易操作和收益稳等特点,投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4.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开发价值,具有一定的就业容量。

5.重点征集适合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创业项目,以及连锁加盟项目。

三、征集方式

我校师生申报的创业项目,请统一报送学校创业教育学院,由学校择优报广州市人社局。

四、报送要求

1.项目持有人须将《广东省创业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若属代理须附上代理协议复印件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11月18日前报送创业教育学院。

2.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企业或国家秘密,并且必须统一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

3.申请过项目征集财政补贴的,不予重复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7980299

电子版资料请发送至:394179270@qq.com

附件1:粤人社办【2015】237号“关于征集2015年度广东省创业项目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创业项目申报表

创业教育学院

2015年11月4日

 

附件【(附件1、附件2)粤人社办〔2015〕237号关于征集2015年度广东省创业项目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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